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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普法时刻 | 子女不得以与父母之间存在矛盾及经济收入低为由拒不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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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2-24 15:03:05
信息简介:
基本案情原告刘某顺与妻子李某菊(已故)婚内共育三子女,分别为被告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现原告年逾八十无劳动能力且身患多种疾病,行走不便,需要子女照料生活起居。三子女曾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