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4-06-06 09:38:36 阅读量:
西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哪些积极成效?
如何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怎样加大联动合作,构建“横向有联动、纵向有衔接”的协同共治保护格局?
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6月4日,西安中院与西铁中院在蓝田县人民法院玉山法庭召开生态保护司法协作第一次联席会议。西安中院审判委员专职委员张曼慧、西铁中院党组副书记王琪轩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及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精神,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暨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精神。
西安中院与西安铁路中院共同签订《关于建立司法联动机制助力秦岭北麓及渭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协作框架协议》以来,西安市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合力进一步凝聚,秦岭生态司法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在今后工作中,一要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大局意识、更好的工作成效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程序保护生态环境。二要坚持服务全市重点工作大局,扎实做好涉生态保护审判工作,快审快执快结相关部门提起的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支持生态环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要聚焦重点关键环节,扩大司法保护工作站覆盖面和跨域司法协作范围,健全落实司法协作工作机制。四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与相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公益组织协同联动,构建法检、府院、区域共治大格局。五要认真开展“秦岭生态司法卫士•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拓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展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成果,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
王琪轩指出,
一是解放思想,深化认识。要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部署要求,坚持环境资源集中管辖改革方向,结合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际,牢固树立“大保护”和“一盘棋”思想,找准双方协作的切入点和合作共赢的着力点,产生1+1>2的效果。二是创新协作机制,突出工作效果。要在双方协作基础上,广泛吸纳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水务、林业、生态环境等行政机关参与,丰富生态保护治理实践,将环资审判工作嵌入法治政府建设、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旅游观光等工作,让环资审判在物理聚合后发生化学裂变效应。三是加强宣传总结,做好示范引领。要培树典型案例,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助力美丽乡村、美丽中国建设,服务西安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对《关于规范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站、文化遗址司法保护站工作运行的协作意见》进行了解读,安排部署保护站下一步工作。蓝田法院玉山法庭、鄠邑法院草堂法庭、周至法院秦岭法庭及西铁两级法院环资庭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西安中院行政庭和西铁中院环资庭负责同志,西铁法院、西安部分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相关业务庭室负责同志及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联席会后,两家中院以及蓝田法院、西铁基层法院法官干警代表共同前往蓝田县荞麦岭开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
来源:西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