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4-06-06 09:44:15 阅读量:
产品销量提升
“思”,得新理;
“行”,出真知。
在您的面前,是审执经验、办案智慧、典型案例、调研成果的专业星河;
在您的身边,我们支起了一张圆桌,诚邀您一同探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碰撞融合。
4月3日起,西安中院微信公众号特别推出“西法有见地”专栏,立足西安两级法院,搭建推进应用法学研究和精进审判实务水平的“舞台”,厚植繁荣法学、汇聚洞见的“沃土”。
本期“西法有见地”栏目邀请马志超法官,为我们分享《浅谈影视作品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
作者简介
马志超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四庭审判员
马志超,现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审判员,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关注法的传播和法治教育等法社会学问题。
今年上半年,三部优秀法治题材电影《第二十条》《黄雀在后》《彷徨之刃》扎堆上映,呈现出现象级趋势。其中,《第二十条》引起了关于正当防卫的全民讨论,《黄雀在后》让观众对“母爱也要有法律边界”有了具体的感触,而多少人又被《彷徨之刃》中“犯罪哪里分大人和小孩,只有坏人而已”的台词触动良久。有的观众在影评中说道,“在高考前看到这些作品,填报志愿时我会考虑法学”。
法治类的影视作品,是法治传播与艺术造诣完美结合的产物,是一种大众化的文化传播方式,同样是一种直观化、共情化、具有冲击性的法治教育的载体。2016年12月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7个五年计划(2016—2020年)》,要求“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媒体优势,面向全系统、全行业、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影视作品的法治教育功能得以进一步印证和发挥。
首先,让你印象深刻的
法治影视作品有哪些类型?
相信大家看过的法治剧都很多,粗浅可以分这么几类:
风土人情类:这类型的法治类影视作品主要通过描述特有的人情风貌与人物命运来突显法治本土化过程中的矛盾,以人物在乡土社会中的固有认识与法治化进程中产生的观念冲突来启发观众思考,以期达到法治教育的目的。典型的有:《秋菊打官司》《被告山杠爷》《我不是潘金莲》等。上学时学校组织《秋菊打官司》集体观影,秋菊那句“俺就是讨个说法”的台词表情,深深印刻在我对“法”的最初认知里;而8年前上映的《我不是潘金莲》中的“假离婚”成“真离婚”的闹剧,以其真实性和观赏性成为了引发关于人治与法治的思考。这类法治影视作品主要反映了现代化进程中传统观念与法治要求的纠缠,启发了民众法治认知的进步。
刑侦破案类:不用多说,大家都能想到这类影视剧的特点——悬疑的音乐、昏暗的镜头、厚重的男性低音陈述,案件疑云重重。公安干警临危受命,伴随着对案件层层抽丝剥茧和逻辑矛盾的解决,在一番激烈的抓捕之后,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影视剧的最后,各个犯罪分子的罪名和刑罚往往以冷峻的黑底白字的形式展现给观众。这类影视剧主要体现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惩罚主义刑法观,对犯罪起到威慑作用。
法庭中心类型:这类法治剧以法庭对事实的查明为逻辑展开线索,以庭审程序为载体,运用倒序、插叙等手段提出疑问冲突并解决疑问冲突。在这个过程中,将法庭的程序性要求,庭审中证据的重要性,控辩、诉辩的冲突与故事情节一并直观呈现在观众面前。这种剧场化的法治教育模式,让观众身临其境,潜移默化地对抽象的法律知识有了具体的感知。在英美电影史中,这类电影已经形成了一类独立的类型,通常称为“courtroom movie”,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庭剧,代表作有《法官大人》《法律与秩序》《我本善良》《法外风云》等。同时,孙红雷、郭富城主演的《全民目击》、今年的《第二十条》,也是此种类型法治剧的典型代表。《全民目击》中因为接连出现的新证据,导致情节不断反转,控辩双方围绕法庭程序进行辩论所展现出来的程序价值,我至今还记忆犹新。
当然,经过长时间的演进发展,新出品的法治剧往往将上述表现形式进行融合,起到多元化要素组合形成合力的效果。
其次,法治影视作品为什么
有无法比拟的法治教育效果?
|
1 |
表现形式上的生动性。 |
研究表明,人的视觉接受信息的内容,占到了接受全部信息量的近百分之九十。影视作品作为一种重要的视觉传输品,具有鲜明的生活性。一段内涵丰富法治教育内容的影视作品带给人带来的信息量,其接受度远远要高于文字、广播或者其他传播方式。这种视觉冲击结合音效、剪辑等手段,使观众对信息接受更加容易、更为自觉。
电影《黄雀在后》中,陶虹饰演的母亲目送儿子戴手铐离开的镜头,利用分镜和切换,配以背景音乐,使母亲爱子又误子的懊悔之情跃然于屏幕之上,进一步让观众体会到“母爱虽是无条件的,但要以法律为界”。
|
2 |
内容接受上的共情性。 |
当电影中的景观空间让观众可感、可信时,空间场域中生发故事的感染力便得到提升,观众获得共情共感,实现同频共振。 相同或类似的生活场景能够激发观众相近相似的经历,在一定程度上与特定人群的共同心理特征、情感特征、性格特征产生共振,从而以带入感实现电影艺术的传播效果。当然,这种共情可能是理性的,也可能是非理性的。
电影《彷徨之刃》中,李长峰在女儿被杀害后,处于极度痛苦中持枪追杀嫌疑犯的过程,虽然观众很容易判断这是非理性、不合法的行为,但因为从心理层面与李长峰的共鸣,使观众对犯罪行为对被害人家属造成的伤害得以最大化地体会,进而引发思考——应当怎样对待青少年恶性犯罪?
|
3 |
传播方式上的公开性。 |
影视作品本身作为一种大众文化现象,本身就具有公开传播的优势。同时,作为法治影视作品,其在制作的过程中加工、过滤了不允许、不容易被公开传播的具体案件信息,同时对案件中具有争议的事实及价值予以更准确、更直观的总结,使其更容易被传播及被大众所理解。这就是艺术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的意义。同时,通过影视剧作品在传播上的这种优势,能够最大范围的传递信息并引起共鸣,使大众化法律问题并非只在专家、法官、律师、学者的小圈子里徘徊,而是扩散于更宽广的公共空间,被讨论、被审视,不被案件的具体信息所束缚,起到更好地价值讨论与传播的效果。
《第二十条》就是将现实中发生的多个典型案例加以改编,集中在电影中予以展示,引起了今年初整个社会关于正当防卫构成要件的大讨论。
同时,借助饰演检察官的雷佳音之口将那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谚,向社会大众传播正当防卫的价值所在。
最后,我们不妨带入一下,
如果你是导演,
会如何拍摄好一部法治剧?
法治剧的选材是法治剧成功与否的关键。法治剧的拍摄主题及内容应当抓住社会当下最为关注的法治热点及热点案件来进行选材。《第二十条》正是对正当防卫这个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才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彷徨之刃》涉及的法律对青少年恶性犯罪的态度等当下大众极为关心的问题进行选材,以致引起了公众的广泛讨论。
同时,法治剧要以客观真实的视角对政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及工作人员生活状态进行展示,以取得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工作的最大理解与支持。以人民法院为题材的电视剧《底线》正是坚持最大还原人民法官的工作状态才取得不错的收视率与社会评价。其中的台词“周六保证不休息,周天休息不保证”“对于我们来说这就是卷宗,可对当事人来说,那就是人生”,都反映了法院一线法官的工作状态和职业准则。为此,法治剧选材要坚持“热”和“真”的原则,即要对社会热点有回应,本着尊重生活本真进行选材。
以证据为核心的现代法治意识,更是要求不能忽略法院、法庭要素在法治剧中法治教育功能。法庭作为宣传法治精神的,进行法治活动的重要场所,体现了重要的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为此,如何将法治剧的表现类型从多为刑侦破案类型向法庭中心型延伸、探索,更好地发挥法庭、法院要素在法治剧中的功能,可能是下一步人民法院法治剧、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制作的重要开拓方向。
新时期,伴随着大量民商事案件涌入法院,法院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场所的辐射面愈发广阔,如何发掘其素材并艺术化表现出来,是法治剧未来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本土资源。对于法治剧宣教素材的挖掘,西安两级法院也做了积极尝试,西安中院拍摄微电影《捷径》、阎良法院拍摄的《还我三十七万二》在西部电影频道黄金档登上电视屏幕与观众见面。同时,西安中院结合西安历史文化名城特点拍摄多部贺岁法治宣传教育微短剧,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
炎炎夏日,当我们走进电影院,透过法治影视作品的胶片,从中感受公平正义的流光溢彩和中国法治建设的宏伟历程。我相信,这些作品就像一粒粒种子,在观众心中生根、发芽,慢慢转化为尊重法治、信仰法治、建设法治的精神力量。
来源| 西安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