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西安莲湖法院在执行局集中发放执行案款,70余名申请执行人陆续办理案款兑付手续,共计兑付186万余元购房款,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2020年前后,原告赵某等人陆续与被告西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某商铺认购协议,约定认购某大厦的商铺,但一直未签署买卖合同及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赵某等人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确认解除协议并全额退还购房款。调解书生效后,房地产公司拒不履行,赵某等多人陆续申请强制执行,该批案件总标的额140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局副局长邓永锋及执行干警刘晶迅速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庭,告知其拒不履行将要面临拘留等严重法律后果,面对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主动告知其账户有一笔186万余元的租金到账,执行法官遂马不停蹄奔赴线下银行,最终成功扣划该笔案款,并按比例兑付给70余名申请人。在该案的后续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将穷尽执行措施,将执行回来的案款及时兑付给申请人,全力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陕亮执行·2024”专项执行行动启动以来,莲湖法院就涉民生案件逐案进行梳理,并制定详细行动方案,持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不间断地开展集中行动,努力用“真金白银”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
来源:西安莲湖法院
作者:黄溪
编辑:许沥心
责编:李鹏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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