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行动、两措施” | 西安电视台关注报道西安碑林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搬进创新街区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4-08-05 15:05:46 阅读量:

8月2日,西安电视台《西安新闻》栏目报道了西安碑林法院在碑林环大学硬科技创新街区公开审理的商标权纠纷一案。

“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张勇、审判员许扬和人民陪审员杨雪峰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黑龙江省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市碑林区某餐饮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随着法槌敲击,在碑林环大学硬科技创新街区的交大思源智谷路演厅中,碑林法院副院长张勇敲响了碑林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第一锤”。

 

创新庭审场景保护创新,庭审“搬”进创新街区

碑林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为人民司法”理念,在新时代传承和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利用府院联动机制,深入企业,于8月1日下午15时,联合碑林环大学创新产业带管委会、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庭审“搬”进创新街区,通过创新庭审场景来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

该案由碑林法院副院长张勇担任审判长,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许扬以及具有知识产权专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吸引了街区十几家科创企业代表的旁听。

“我们使用诉争标识属依法、合理、正当使用,不存在恶意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该案系被诉企业开设经营的店铺在门头招牌、室内装饰装修、员工服饰、一次性用品及线上、线下宣传中使用了“某某屯”标识,原告认为与其注册商标构成相似,侵害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提起诉讼。

庭审中,合议庭成员耐心倾听双方的诉辩意见,围绕“被告使用诉争标识进行商业经营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被告使用诉争标识是否构成正当使用”“若构成侵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三大争议焦点充分展开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

 

旁听庭审“进行时”,庭审普法“两不误”

“没想到还能在自家企业门口看到这样的巡回审判,真是受益匪浅,提高了我们使用商标的法律意识。”科创企业代表热烈地议论着,原来法律可以这么贴近生活。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又“趁热打铁”,结合刚刚审结的案件,在现场进行“面对面”互动普法。

“门店装修中可以随意使用喜欢的字样吗?”

“我们使用了家乡的地名作为企业名称,会侵害商标权吗?”

……

针对旁听企业代表的疑惑,合议庭结合审判实践特点,为他们释法答疑,帮助大家厘清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概念,明晰侵害商标权的界限,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同时,鼓励企业勇于创新,碑林法院将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护航企业创新发展。

 

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以司法之力保护“真创新”

“此次巡回审理的案件,属于当下易发、多发的商户侵权型的商标权纠纷,需要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既要遵循法律规则,又要根据行业特点和市场主体利益调整的新格局,适当灵活地运用法律规则对具体案件作出具体认定,使商标权在技术发展和商业模式更新中得到尊重,使商标权人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审判长张勇在与科创企业代表座谈中说道。

“过去,我们在处理商标侵权问题时,由于企业对知识产权条款不熟悉,纠纷很多时候难以快速有效解决。现在,法官上门送法,让更多的人了解相关法律。”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执法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这次“法院+管委会+市场监管局”联动,将案件审理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助力企业在经营中树立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街区管委会的负责同志也欣喜地表示,“法院就地开庭、现场普法,巡回审判很接地气,希望以后常来我们街区开庭。”

“今天学到不少保护商标权的知识,我之前签订商标权转让合同时,就有很多不懂的地方,现在心里有底了。”这场“巡回法治课”虽然谢幕,但保护商标权的种子却在旁听企业代表的心中逐渐生根发芽。

碑林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工作,主动融入和服务辖区创新发展大局,让“法官进企业”“司法入户”成为常态,以个案办理推动实现类案解决,真正做到打通护航营商“最后一公里”,为建设“科创碑林”提供高质量司法支撑和服务。(综合审判庭 武清)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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