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法院 | 解租赁纠纷护民生权益 强先行调解践司法初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9-16 10:10:47 阅读量:

近日,彬州法院特邀调解员杨芳霞受理一起彬州某某物业公司起诉杨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1月8日,彬州某某物业公司与杨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其公司位于彬瑞广厦的一间门面房租给杨某,租金每月500元,租期2022年1月8日至2023年1月8日。合同到期后,杨某与彬州某某物业公司口头协商,继续以2022年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租至2025年5月。杨某续租后,欠彬州某某物业公司房租费14000元未支付。彬州某某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杨某迟迟不交,故将杨某起诉至彬州法院。

调解员收到此案后,认真审查诉状及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了全面了解案情,她电话联系彬州某某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某某。曹某某称:其公司就杨某拖欠房租费和解除租赁房屋合同一事,多次和杨某协商无果,杨某既不交房租费,也不退房,甚至避而不见,拒接电话,无奈将杨某起诉。又电话联系杨某,杨某称生意亏损,经济困难,表示同意解除合同并退房。

通过审查起诉相关材料,电话调查了解,杨某拖欠彬州某某物业公司房租费14000元属实,且双方均同意解除签订的租房合同。现对所欠房租费14000元,及杨某提出有其他问题需进一步协商。调解员随即传唤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一、杨某交拖欠彬州某某物业公司房租费10000元。二、解除彬州某某物业公司与杨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三、杨某于2025年9月1日前腾房,将所租房屋退还给彬州某某物业公司。四、彬州某某物业公司撤回对杨某的起诉。调解结束,杨某将房租费10000元现场支付给彬州某某物业公司,该案圆满解决。

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一、杨某支付彬州某某物业公司拖欠的房租10000元;二、解除彬州某某物业公司与杨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三、杨某于2025年9月1日前腾退房屋,将所租房屋返还彬州某某物业公司;四、彬州某某物业公司撤回对杨某的起诉。调解结束后,杨某现场向彬州某某物业公司支付了10000元房租,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调解既化解房屋租赁纠纷,又减少当事人诉累。彬州法院将持续以多元解纷机制为抓手,用高效、温情的先行调解服务,守护群众权益,筑牢基层司法为民防线。


供稿:彬州法院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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