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9-26 09:44:19 阅读量:
2025年9月24日下午16时许。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雷某犯危险驾驶罪向西阎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立案后,阎良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当即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从立案到宣判不足一小时,彰显了司法的高效。
2025年8月的一天,雷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正三轮载货车在道路上行驶时,被交警查获,经酒精检测,雷某系醉驾。因雷某之前因交通事故身体残疾,行动不便,9月24日下午,雷某被起诉后,在朋友的帮扶下来到法院。
考虑到被告人身有残疾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在征求被告人同意后当即决定进行开庭,鉴于被告人雷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罚金,法院当庭宣判雷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宣判后,雷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既要彰显法律权威,又要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节约司法成本,阎良区人民法院高效秉公办案,不足一小时即完成从立案到宣判的整个审判流程,切实体现了法院的高效快捷。
法官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公正高效的背后,还需要你我对交通法规的坚决执行。(阮建锋)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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