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法院 | 小额诉讼非小事 如我在诉暖人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10-20 09:43:03 阅读量:

小案连着民生,小额案件更见司法智慧与温度。近日,岐山法院凤鸣人民法庭高效调处一起标的额为3000余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促成双方当庭履行。

 

2024年9月,71岁的被告驾驶无号牌四轮电动车,与推着自行车的原告相撞致其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因受伤治疗,原告先后花费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3000余元,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被告初知被诉时情绪激动,不愿应诉,办案团队多次沟通劝解,逐步打消其抵触情绪,为案件顺利开庭奠定基础。

庭审中,被告提交了公安交管部门主持签订的已履行赔偿协议,主张驳回原告诉求;原告则出示了后续复查治疗证据,称事故虽经交警队处理,但未涵盖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且自身为弱势群体,在赔偿金额上分文不让。被告坚称原告“讹钱”,双方僵持不下。

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虽小,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办案团队优先选择“背对背”调解。对被告,明确原告后续治疗费用合理合法,且被告年事已高且有退休收入,不必为几千元的纠纷劳神生气;对原告,引导其理性维权,相互体谅,将心比心解决纠纷。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国徽的见证下当庭履行并握手言和。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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