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公安反诈宣传见实效 群众轻松识骗局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10-21 10:41:10 阅读量:

群众面前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日,岚皋县民主镇一名女士遭遇冒充公检法的诈骗陷阱,在犹疑之时选择向民警求助,在民警的帮助下成功避免了经济损失,保护了自己的财产安全。

 

当日,该名女士神色慌张地走进岚皋县公安局民主派出所求助,称自己接到一通自称“上海市公安局”的电话,对方竟告知她涉嫌一起重大经济案件,需要“配合调查”。并要求她将个人名下所有资金转入指定“安全账户”,以证明资金来源合法,否则将对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该女士最终选择来到派出所寻求真相。

了解情况后,民警耐心安抚女士情绪,并凭借丰富的反诈经验,立即判断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民警向女士详细解释,公安机关绝不会通过电话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隔空定罪”,更不会提出私下联系、异地报到等不合理要求。随后,民警手把手指导女士下载并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帮助其开启来电预警、短信预警等功能,提醒她今后遇到类似可疑情况可随时拨打110报警。在民警的悉心讲解和帮助下,该名群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对民警及时识破骗局、守护群众财产安全的暖心服务连连致谢。

近年来,面对花样翻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岚皋县公安局持续强化反诈宣传力度,通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多样化宣传活动,提升群众防骗识骗能力;同时,积极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使用,充分发挥科技反诈效能,全力守护群众“钱袋子”。

骗术解析

引诱目标

 

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QQ等社交软件与受害人取得联系,要求受害人配合工作。

恐吓威胁

 

以受害人涉嫌洗钱、非法出入境、快递藏毒、护照有问题等违法犯罪为由进行威逼、恐吓,要求配合调查并严格保密。

实施诈骗

 

诈骗分子以走资产清查程序来证明受害人清白为由,诱导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到“安全账户”;或要求下载会议APP,通过屏幕共享,窃取受害人账户信息后将银行账户里的钱转走;或指使当事人取出现金送至指定地点交给特定人员,或者安排所谓的“公证员”上门拿取现金,最终将受害人钱款洗劫一空。

 

1

接到自称“公检法”的电话,可以通过官方渠道(如拨打110)或前往属地派出所核实,切勿轻信陌生来电。

2

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微信、QQ等方式办案,更不会通过网络发送或者让受害人在网上浏览自己的通缉令或逮捕证。

3

凡是通过电话、微信等要求进行转账、汇款、资金核查操作的都是诈骗,切记不相信、不转账。


编辑:侯宜均

责编:志 寿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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