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脊椎动物化石,俗称“土龙骨”。别看只是一块小小的“石头”,它却引来不法分子的猖狂盗掘。10月24日,靖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周河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件,抓获嫌疑人1名,缴获古脊椎动物化石4公斤。
近日,靖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获得重要线索:在靖边县辖区内有疑似盗掘“土龙骨”(注:当地对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俗称)团伙。获此线索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对周边乡镇展开走访调查,经大量摸排,查明有一盗掘团伙在靖边县周河镇某地盗掘“土龙骨”。10月24日9时许,刑侦大队联合辖区周河派出所迅速出击,成功将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的嫌疑人杨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古脊椎动物化石4公斤。
现查明:2025年10月21日,嫌疑人杨某伙同韩某(在逃)、冯某(在逃)等人携带工具,在靖边县周河镇寻找“土龙骨”化石盗掘地点。10月21日至24日期间,上述三人在靖边县周河镇某地使用电锤、铁锹、手推车等工具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4公斤。
目前,嫌疑人杨某因涉嫌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在逃人员抓捕工作仍在进行中。
警方提醒
古脊椎动物化石属古生物化石,是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地层中的实体化石及其遗迹化石,对古脊椎动物演化、古地理、古环境等具有科学研究价值。受国家法律保护,盗掘古化石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刘洋)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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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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