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望闻问切”工作法 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11-11 14:27:02 阅读量:

“望、闻、问、切”是中医诊断疾病的基本方法,讲究通过观察、听闻、询问、摸脉象,从表象深入本质,找到病症根源,从而对症下药。在三原县人民法院独李人民法庭,也有一套“望、闻、问、切”工作法,法官们用这套工作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

望—— 洞察秋毫 于细微处寻真相

 

独李人民法庭的法官们在面对每一起案件时,十分注重观察案件细节和当事人的言行举止。在处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时,原告出示的借条看似毫无破绽,但张维法官在仔细观察借条的纸张质地、字迹颜色以及签字盖章的痕迹后,发现借条有被篡改的嫌疑。他进一步调查取证,最终查明被告在借条上做了手脚,企图减少还款金额。这一发现,使得案件真相大白,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对于一些涉及复杂家庭关系的案件,法官们更是通过观察当事人之间的互动,敏锐捕捉到隐藏在背后的矛盾焦点。在一起遗产继承纠纷中,几位继承人在法庭上看似围绕遗产分配争论不休,但张维法官注意到,他们之间微妙的眼神交流和言语中的隐晦表达,似乎暗示着更深层次的矛盾。经过深入了解,原来继承人之间多年来因为家庭琐事积怨已久,遗产分配只是矛盾爆发的导火索。法官找准问题关键,不仅在法律层面进行调解,还从情感角度入手,解开了他们的心结,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除了庭审中的观察,法官们还会深入案件现场,实地“望”出更多线索。在处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时,为了准确了解双方房屋的实际情况以及争议的地界,张维法官亲自前往现场勘查。他仔细查看房屋的布局、采光、排水等情况,还与周边邻居交流,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这些直观的观察和了解,为后续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了多年的邻里矛盾。

闻—— 兼听则明 倾听诉求解民忧

 

“闻”在独李人民法庭的工作法中,体现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诉求。每接到一起案件,法官们都会认真听取原告的陈述,了解其诉求和主张的依据;同时,也会耐心倾听被告的辩解,给双方平等表达的机会。在倾听过程中,法官们不仅关注当事人言语表面的意思,更会留意其背后隐藏的情感和诉求。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上僵持不下。张维法官在庭审过程中,认真倾听双方的陈述,发现他们言语中透露出对家庭和孩子的深深眷恋,矛盾的根源并非感情完全破裂,而是缺乏有效的沟通和理解。于是,法官暂停庭审,组织双方进行情感疏导和沟通交流,引导他们回忆夫妻之间的美好过往,让双方认识到婚姻中存在的问题。最终,夫妻二人放下成见,达成和解,决定共同努力修复婚姻关系。

除了当事人的陈述,法官们还会主动听取案件相关的证人证言、基层组织意见以及社会公众的看法。在处理涉及农村土地纠纷案件时,法官会向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了解土地的历史使用情况、风俗习惯以及争议的背景原因。通过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法官能够全面了解案件事实,避免片面判断,使案件处理结果更加公正合理,符合社会情理。

问—— 循循善诱 抽丝剥茧寻关键

 

“问”是独李人民法庭工作法的重要环节。法官们在庭审过程中,通过有针对性的提问,引导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理清案件脉络。在提问时,法官们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争议焦点,采用不同的提问方式,有的放矢,逐步深入。

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对于货物的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以及付款方式等关键问题,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张维法官通过细致的询问,让双方详细阐述交易的过程和细节,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沟通方式、交付货物时的验收情况等。在询问过程中,法官敏锐地发现被告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点存在疑点,经过进一步追问,被告终于承认在货物交付时并未提出质量问题,而是在后期因为自身经营困难,试图以此为由拒付货款。通过这样的提问,案件的关键事实得以清晰呈现,为法官作出公正判决提供了有力支撑。

对于一些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法官们在提问时会更加注重方式方法,避免给当事人造成心理压力。在处理一起老年人赡养纠纷案件时,面对年迈体弱、情绪激动的老人,张维法官以温和亲切的语气与老人交流,耐心询问他的生活状况、子女的赡养情况以及内心的真实想法。通过这样的询问,法官不仅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更让老人感受到了关怀和尊重,为后续调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此外,法官们还会在庭外进行调查询问,收集相关证据。在处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时,为了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张维法官走访了事故现场的周边群众,询问他们是否目睹事故发生的经过,是否了解相关情况。通过这些庭外询问,法官获取了重要的证人证言和线索,为案件的公正处理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支持。

切—— 精准施策 对症下药解纠纷

 

在通过“望、闻、问”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独李人民法庭的法官们会根据案件的具体特点和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制定精准的解决方案,这就是“切”。对于一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法官们会优先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能够快速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双方当事人对于赔偿金额存在较大争议。张维法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双方有调解的基础和可能性。他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首先向双方详细讲解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赔偿标准,让双方对案件的法律后果有清晰的认识。然后,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合理的赔偿方案,并从情理角度出发,劝说双方互谅互让。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及时获得了赔偿,被告也避免了繁琐的诉讼程序,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对于一些调解不成、必须通过判决解决的案件,法官们会在查明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在撰写判决书时,法官们会详细阐述判决的依据和理由,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准确,让当事人信服。

除了调解和判决,法官们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其他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对于一些涉及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案件,法官们会联合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共同开展调解和疏导工作,从多个角度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原县人民法院独李人民法庭的“望、闻、问、切”工作法,是他们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通过这套工作法,法官们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案件事实,准确把握当事人的诉求和矛盾焦点,制定出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得以实现。在未来的工作中,三原法院将继续践行这一工作法,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张 维

编辑:许沥心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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