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12-16 11:34:23 阅读量:
近日,西安阎良法院立案庭打出“刚性审判”与“柔性调解”组合拳,处理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消除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且案款履行到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张某与赵某于2005年再婚,两人再婚前各有一子,起初生活简单安逸,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孩子均在外地工作、结婚、生子,均需帮忙带看孙子,自此两人一南一北,因距离问题产生隔阂,加之各自给孩子资助了部分买房资金,更成为两人感情破裂的导火索,最终走到了离婚的结局。案件经一审、二审后,两人解除了婚姻关系。事后不久,张某得知赵某有一笔补发工资,遂又以一纸诉状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审理初期,承办法官发现两人均系高知分子。通过庭审,承办法官意识到案子真正的症结,是他们藏在离婚案件中积攒的那口怨气,导致感情的失利很快转移到对共同财产的锱铢必较。此时,法庭不能只是明辨是非的“裁判之所”,更应是解开心结的“温暖之处”,法院能做的就是让纠纷按下“暂停键”。
庭后,承办法官转变工作模式主动上门找被告进行沟通,起初法官多次被拒,且被告坚决要求法院依法判决,一次、两次……不知是否被承办法官的这股“韧劲”所打动,被告最终同意在其小区门口进行沟通,一小时、两小时……经过与双方的多轮沟通,找到了双方的平衡点,最终达成调解,被告在约定时间内履行了案款。在向被告送达调解书时,他让我们看了原告向其发送的短信,从短信内容我们看到原告也放下了怨气,解开了心结:“……还能听见说我人不错,谢谢你对我的评价,我希望你以后好好的,保重身体,我们做不了夫妻还能做朋友,如果你还愿意有什么事情需要我,跟我说一声。”
当夫妻之间能够相互理解、包容与支持时,这份契约便能“无固定期限”;当感情出现裂痕,未及时修复时,一方随时都有可能“解除合同”,并连带处理诸多事宜。但婚姻的结束亦非无情与决绝,各自拥有更宽广的生活空间,以平和、豁达的心态去过好以后的生活,互不纠缠、互相祝福则是保障双方权益的最佳选择。
作者:谷晓妮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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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