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神木法院一日调解4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12-23 10:30:40 阅读量:

“没想到不用等开庭,一天就把事情解决了,太省心了!”刚拿到调解书的当事人忍不住点赞。

近日,在神木法院高家堡法庭承办法官与专职调解员紧密配合下,一日内高效化解四起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早上8点,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已经来到了法庭。

“喝口热水,暖一暖,早上太冷了,”驻庭调解员递上热水,用轻松的话语与两人唠家常。在聊天中得知,原来李某与张某本是好友,2010年被告张某向案外人王某借款30万元,原告李某作为担保人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因张某未按期还款,2013年李某向案外人王某代为偿还借款本息60万元。随后李某就代偿的60万元多次向张某催要,张某拒不还款,李某无奈诉至法院。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和调解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从法理、人情两方面分别劝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承诺分期向原告李某偿还借款,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这场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一个案件调解结束,另外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走进调解室。

2024年,被告王某与A公司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12700元,分12期偿还。同日,被告王某与担保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约定担保公司对王某的上述借款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王某偿还部分借款后,剩余部分未能还清,担保公司累计代为偿还本息6551.93元。2025年,该担保公司与原告B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6551.93元债权及其项下的一切主、从权利转让给B公司。B公司多次联系王某要求偿还欠款,王某拒绝履行,B公司诉至法院。收到案件后,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金额较小,调解员主动联系原、被告,了解到双方均由调解意愿。但在调解伊始,被告认为利率过高,不愿意偿还借款。承办法官耐心向被告释法明理,调解员从情理角度耐心劝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偿还欠款,原告公司亦作出让步,减免部分费用,该案圆满解决。

“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我的烦心事”。

从早上到下午,一个又一个案件在这个小小的调解室里,从剑拔弩张、针锋相对,到理性沟通、握手言和。最后一个当事人走出调解室,对着承办法官和驻庭调解员连连致谢。

一日调解4案,高效解纷的背后,是高家堡法庭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今年以来,该庭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通过“法官+调解员”,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矛盾纠纷的快速、高效化解。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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