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清了,心顺了,合作稳了!”——岐山法院柔性调解破企业困局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12-31 17:36:20 阅读量:

“其实我们也不愿意把关系闹僵,感谢法官耐心调解,解开了我们的心结,我们后面还会继续合作的。”近日,岐山法院综合审判庭圆满化解一场持续5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涉案企业代表特意送上锦旗表达谢意。

施工结算犯难

2021年,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负责被告厂区基建施工前的清表及临时大门建设工作,甲公司按约完成施工内容,但由于施工前双方未明确约定或确认施工面积,导致后期结算长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转眼到了2025年11月,迟迟拿不到工程款的甲公司一纸诉状告到岐山法院。

柔性调解解纷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发现施工现场早已建起新厂房,当初的施工痕迹不复存在,无法通过鉴定程序对工程量进行结算。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表示不同意调解,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案件若简单一判了之,既不利于矛盾实质性化解,也可能影响企业后续互信合作,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还是要引导企业理性协商……”为了找到“突破口”,承办法官重新梳理案件材料,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分别组织双方调解,耐心释明权利义务、举证责任分配等内容,引导双方理性看待争议。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长远合作的角度出发,反复向双方剖析对簿公堂对各自企业信誉及后续合作的影响,了解到甲、乙两公司此前合作一直较为顺利且现在仍有合作意向,这让调解看到了希望。法官趁热打铁,先后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一边倾听双方诉求和顾虑,一边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调解方案,缩小争议差距。经过反复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乙公司同意支付相应工程款,这起长达5年的纠纷圆满解决,也为甲、乙两公司架起信任修复、开启未来的“共赢桥”。

案件典型意义

这场纠纷的化解,不仅维护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也缓解了乙公司资金流转压力,为企业有效降低诉讼成本、减轻诉累。更重要的是,甲、乙两公司通过面对面解开心结,避免了“对簿公堂”的矛盾激化,为以后保持良好合作奠定了基础,达到双赢共赢多赢的法治效果。


作者:高星、杨妙婷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