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1-19 09:48:45 阅读量:
三原县人民法院陵前人民法庭驻庭调解员牟峰,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当场给付部分款项,双方握手言和,重拾兄弟之情。
张某与李某系同乡朋友关系,张某曾借款160000元给李某应急,后李某因生意受挫一直拖欠不还,与昔日好友反目成仇,遂诉至法院。
调解员牟峰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原本系多年朋友关系,用“唠家常”式沟通拉近距离,“背对背”疏导双方情绪,既向李某释明欠债不还的法律责任,也让张某体谅对方实际难处。一番情理交融的劝说后,双方冰释前嫌,李某当场付清部分欠款,并承诺剩余部分一定尽快偿还。调解员牟峰始终秉持“调解不是和稀泥”的理念,用乡音传法理、以诚意解心结,让司法服务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作者:牟 峰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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