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1-23 13:56:20 阅读量:
寒冬时节,气温骤降,但旬阳市法院赵湾法庭的暖心行动,却让双目失明的申请执行人王某感受到了浓浓的司法温情。
王某因病导致双目失明,与前夫赵某协议离婚时约定赵某每年支付2000元扶养费,但赵某并未按约支付,王某遂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判决,赵某需每年支付王某扶养费2000元。
考虑到王某的困难情况,法庭格外重视这起案件。每年履行期限前,工作人员都会主动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履行判决确定的扶养费义务。到了发放环节,法庭干警便主动驱车前往王某家中,亲自把抚养费送到王某手中。
推开王某家门时,她正坐在藤椅上。“王奶奶,今年的扶养费,我们给您送来了!”接过扶养费,王某粗糙的手指反复摩挲仔细数着,声音哽咽地说:“我眼睛看不见,出门都难,没想到你们还特意跑这么远来送钱,真把我的事放在心上了!”
工作人员俯身安慰,一边反复叮嘱:“以后有任何难处,随时给我们打电话。”临走时,王某摸索着起身,紧紧握着法庭干警的手,执意要送到门口。“谢谢你们啊!”这句朴素的道谢是对法庭工作最大的肯定。
旬阳市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仅在裁判中彰显公正,更在服务中倾注真情,通过主动上门服务困难群众,将细致的关怀融入司法实践,用脚步丈量民情,以行动温暖民心,努力让法治阳光穿透困顿与阴霾,照亮每一位群众的前行之路。
作者:龚泽钰
编辑:侯宜均
责编:志 寿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