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岚皋县人民法院高效化解四起劳务合同纠纷,为推进高质量项目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化解农民工“薪”事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起纠纷皆为劳务合同纠纷,被告某公司承包高速建设工程,四原告在被告处承包部分劳务,承包劳务完工后,被告认为四原告承包的程序不合规,提供的劳务也有瑕疵,双方对结算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春节将至,原告急需资金兑付农民工工资,索要无果便依次起诉至法院。
民事审判庭法官接收案件,研判案情后认为,四个案件涉“两高”、涉企、涉农民工,案件处理关乎高质量项目发展进度,关乎企业经营,项目涉及的农民工不在少数。系列案中,原告提供证据单薄,若就案审理,必定拉长处理周期,此类纠纷若处理不当或久拖不决,极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与营商环境。
为破局,承办法官决定导入先行调解程序,四个案子一揽子调处。为此,承办法官做了大量的工作,查找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中与被告项目关联的各种蛛丝马迹,梳理争议焦点,分析双方核心诉求及困境。
在调解时,承办法官将“如我在诉”理念深度融入化解工作,带入双方立场,针对核心利益分析引导。对被告方,法官说明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将会给企业经营和项目工程进度带来的影响,以及拖欠劳务费将承担的法律责任,阐明四原告急于兑付农民工工资的现实情况。对于四原告,承办法官分析其中诉讼风险,指出其证据单薄,长期僵持可能付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原、被告都做出让步,原告同意重新核算结算金额,被告也承诺2月初付清欠款。
此次系列纠纷成功化解,高效、低成本地维护了当事人权益,也将对企业的影响降到了最低,保障了高质量项目顺利推进,让劳动者安“薪”过春节,实现了促进发展和保障民生的共赢,是法院担当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缩影”。
编辑| 李娟
责编| 志寿
审核|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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