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2-12 11:12:32 阅读量: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陕西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系上级法院指定交叉至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经前期管辖法院审理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判令陕西某公司向杨某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近8万元。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杨某向原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及财产线索,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经上级法院指定,该案依法交叉至碑林法院执行。
执行干警温凯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快速启动案件办理程序,第一时间对案件卷宗进行全面梳理,仔细核查原审裁判文书、执行线索等材料,通知申请人到庭重点了解案件前期执行情况、被执行人经营现状及财产查控难点。经核查,被执行人陕西某公司因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未履行付款义务,并非主观恶意规避执行,且名下暂无明显可直接处置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这也是前期案件执行陷入僵局的核心原因。
针对上述情况,执行法官制定了“释法明理+精准查控+柔性执行”的执行方案。一方面,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向被执行人代理人明确阐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对企业经营、信用评级的负面影响,同时结合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强调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受法律严格保护;另一方面,执行法官依托法院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网络支付账户、应收账款、对外投资等财产线索进行全方位、精细化核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经多方调查,最终发现被执行人陕西某公司近期有一笔到期应收账款尚未支取,该笔款项系被执行人与案外合作方的正常经营回款,足以覆盖本案执行标的。执行法官迅速作出执行方案,立即向被执行人的合作方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同时与案外合作方沟通协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督促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经强制执行和耐心劝导,被执行人一方也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杨某沟通,表达了履行付款义务的意愿,其案外合作方也按规定将到期应收账款及时划拨至法院执行指定案款专户。
2026年2月3日,碑林法院执行局已将全部案涉案款近8万元足额发放至申请执行人杨某手中,杨某对法院高效、务实的执行工作作风表示高度认可,并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本案的成功执结,是法院充分发挥交叉执行机制优势、破解执行难题的典型实践,既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胜诉当事人拿到“真金白银”,又兼顾了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经营,通过柔性执行为企业留足生存发展空间。
下一步,碑林法院将持续聚焦涉民生、涉劳动争议等重点案件执行,不断深化交叉执行,继续加大财产查控和执行力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赵 静)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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