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法院 | 李 宁:我,一名执行法官的办案手记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03 10:49:40 阅读量:

执行局 李 宁

常有人说,执行一线风吹日晒、矛盾交织,常常要跑现场、搞协调、啃硬骨头,是份苦差事。但在我看来,执行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无论什么岗位,只要用心、用情、用法,就能把这条路走稳、走实。这两年,有两起案件让我印象特别深,也让我更加坚定了这份信念。

那是一起借款纠纷,被执行人刘某夫妇拖欠百万元,判决生效后两人却“人间蒸发”,电话失联、住址不明、财产隐匿,案件执行一度陷入“人难寻”的僵局。案子到了我手里,我告诉自己,再难也得往前推。没有人,就找线索;没有财,就查链条。我带着团队,从一摞摞卷宗里反复翻找,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最终依托联动机制,在河北沧州一个老旧小区里锁定了刘某的下落。

线索来之不易,我们决定连夜出发。凌晨五点,天色未明,在掌握了目标被执行人的确切住址和作息规律,我们立刻在刘某住处附近布控。刚过7点,刘某家房门打开,我们迅速行动,依法控制。面对她的慌乱和辩解,我没有高声斥责,而是耐心释法、讲清后果。后来我们又传唤了她的丈夫岳某,在羁押室里,我一边讲法,一边听他们诉说难处,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张某拿回了全部欠款。那一刻我明白,执行不是蛮干,是耐心、是细致、是把每个环节都走扎实。

如果说那次是“硬仗”,那罗某的案子就是“心仗”。罗某曾承租王某的房屋用于办公及舞蹈教学,后因经营不善,舞蹈教室倒闭,欠付租金近1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她承诺限期还款。但就在其承诺的还款期限内,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罗某转移房产的信息。我立即开展调查,发现她确实存在将名下住房进行出售的情形,便立即传唤她到庭,询问过程中,她坦言害怕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就业。我没有急着下判、上措施,而是先去了解情况。原来她卖房不是为了躲债,而是为了还家人欠下的外债,是无奈之举。

“执行期间未报备而擅自出售名下房产,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我先是严肃批评了她的行为,讲清法律后果,又多次找到申请执行人王某,耐心沟通,争取理解。最终,我为罗某制定了一个“履行义务+信用修复”的方案。后来,罗某凑齐了全部案款,与王某促成和解。她和母亲一起来法院道谢时,我心里也暖暖的。那一刻我更加确信,执行不仅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

有人问我,执行一线这么苦

你能坚持下来吗?

我想说,辛苦是常态,坚守是本分。

我们没有超能力,只有一颗把案子办好的心。每一次深夜出发,每一次耐心调解,都是对职责的敬畏,对当事人的交代。作为执行法官,我愿意用脚力、眼力、心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扎实、办妥帖,让公平正义真正落地。


来源:西安雁塔法院

作者:李 宁

编辑:侯宜均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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