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06 16:24:17 阅读量:
春风化雨,新程再启。开学季,当西咸新区法院的法治副校长们走进校园、站上讲台,以法为礼,在孩子们心中播下正义的种子,用司法温度守护青春航向,他们带来的不仅是法律知识,更是一堂关乎成长与责任的“开学第一课”。
这是法院人的“实干”,更是对未来的“深耕”——因为,让孩子们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把这些事一件一件办好了,就是最实在的政绩。
为深入推进党建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度融合,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近日,西咸新区法院泾河新城人民法庭赵梦婷法官,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泾华学校,为学校300余名师生带来一堂主题为“知法于心,守法于行——做懂法、守法、用法的中学生”的法治开学第一课。
本次活动以党建引领普法、司法守护成长为核心,紧扣初中学生年龄特点与校园生活实际,摒弃枯燥法条宣讲,用真实案例、通俗语言、互动问答,把法治教育讲深、讲透、讲进心里,让青春在法治阳光下行稳致远。
课堂上,法官以“14岁法律责任起点”为切入点,清晰解读《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12周岁、14周岁、16周岁未成年人违法处罚的规定,重点强调2026年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情节严重、一年内两次以上违法可实际执行行政拘留”的内容,打破“年龄即免罚金牌”的错误认知,让同学们明白法律既是保护伞,也是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
围绕校园高频风险点,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中的真实案例,逐一拆解六大法律红线:
一是打架斗殴、校园欺凌,明确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的法律后果与民事赔偿责任;二是盗窃、敲诈勒索、抢劫,警示“小偷小摸也违法,暴力索财必追责”;三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告诫不传谣、不网暴、不泄露隐私、不涉黄暴信息;四是远离毒品与电子烟,点明“上头电子烟”可能涉及毒品,触碰必受惩处;五是严守网络安全与个人隐私,防范网恋诈骗、隐私泄露、线下见面风险;六是规范交通出行,强调未满16周岁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骑车不载人、守规不逆行,用事故案例敲响安全警钟。
在自我保护环节,法官用“三步法”教会同学们应对校园欺凌、侵害、诈骗、交通事故等场景,带领大家牢记110、120等急救电话,鼓励大家遇到危险不沉默、不硬碰、敢求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巩固学习效果,现场设置互动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提问、积极交流,法官逐一耐心解答,将法律知识与生活困惑精准对接,让法治教育更接地气、更有温度。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是泾河新城人民法庭党支部“党建+普法” 的生动实践,也是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的具体举措。
润物无声,育人无痕。
从法庭到讲台,变的是场景,不变的是守护。当法官站上讲台,法治便有了更亲切的模样。这份无声浸润,正是西咸新区法院实干为民的生动诠释。
愿每一次俯身倾听,都能在孩子心中种下法治的光;
愿今日悄然播撒的种子,终成来日撑起公正的脊梁。
作者| 史梵
编辑| 李娟
责编| 雪云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