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法院 | 转移财产拒执行?预告“刑责”来“敲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28 09:12:40 阅读量:

被执行人以各种方式转移、隐匿财产,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导致“执行难”的突出问题之一,这不仅严重侵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直接挑战司法权威与法律尊严。近日,神木市法院在执行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时,果断向一名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收到预告书的被执行人吴某在强大法律威慑下,迅速履行了全部债务。

该案源于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过程中追加吴某为被执行人,在裁定生效后,执行干警依法对吴某名下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发现,吴某将其名下银行账户内的一笔175624.67元款项进行了转移,直接导致该案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吴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规避执行,情节严重。

针对吴某转移财产、拒不履行的行为,为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维护法律权威,并给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避免被刑事追究的最后机会,执行干警经审查研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向吴某正式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预告书清晰指明了吴某转移财产的行为性质、可能构成的罪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及该罪名的法律后果,并严正告知其如仍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把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对吴某形成了强大心理与法律威慑。收到预告书后,吴某方才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意识到其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更已触及刑事犯罪的“红线”。在可能面临刑事追诉的巨大压力下,吴某幡然醒悟,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和申请执行人,以最快速度筹措资金,将判决所确定的全部欠款及迟延履行利息等费用一次性履行完毕,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此案的成功执行,是神木市法院打击拒执犯罪、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生动缩影。任何企图通过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不仅无法得逞,更将面临从民事责任到刑事责任的升级追究。司法权威不容挑战,裁判文书必须履行。神木市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通过预告警示与刑事打击相结合,筑牢诚信之基,捍卫法律尊严,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加速实现。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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