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灞桥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职务侵占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31 23:14:36 阅读量:

3月31日上午,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职务侵占案依法公开宣判,并邀请被害单位管理层40余人旁听宣判全过程,以“身边案”开展沉浸式法治教育。

 

灞桥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原系该被害单位业务员,2016年至2024年8月期间,其利用负责某医院药品销售、申报、配送、对账等职务便利,长期虚报药品采购计划,擅自将公司药品提走存放于家中地下室;为隐瞒侵占事实,通过伪造对账单、医院公章及签名等方式,向公司谎称医院拖欠货款。期间,被告人杨某将部分药品低价对外销售获利100余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支出,还自行销毁部分过期药品。经司法鉴定,被告人杨某非法侵占公司药品总价值达537万余元,案发后,家中地下室尚存可用及临期药品价值共计92万余元。

 

灞桥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综合考虑被告人杨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及部分退赔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责令其向被害单位退赔经济损失434万余元。宣判后,被告人杨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此次公开宣判暨旁听活动,是法院延伸审判职能、深化“两行动、两措施”的生动实践。通过直观呈现职务犯罪的危害后果,既警示企业从业人员严守法律底线、恪守职业操守,也推动企业健全内控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廉洁风险。

 

下一步,灞桥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等活动,以法治力量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为辖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编辑:侯宜均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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