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4-04 17:39:36 阅读量:
清明时节,松柏含翠,哀思寄情。在这缅怀先烈、祭奠逝者、传承美德的传统节日,在此向全体检察干警温馨提醒:以清明之风涵养廉洁之气,以忠诚之心坚守检察初心,共同度过一个文明、廉洁、平安的节日。
廉政提醒
(一)严守纪律底线,筑牢廉洁防线
全体检察干警要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节日腐败”,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他人车辆;严禁以祭扫名义组织或参与隐秘聚会、违规吃喝等隐形违纪行为。
(二)倡导文明祭扫,弘扬新风正气
带头践行移风易俗,自觉摒弃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祭扫陋习,积极倡导绿色、低碳、文明的祭扫方式。严格遵守祭扫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好防火防灾工作,以实际行动引领文明祭扫新风尚。
(三)厚植优良家风,涵养廉洁底色
全体干警要注重家风建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向家属传递廉洁理念,引导家属共同遵守廉洁纪律,筑牢家庭廉洁“防火墙”,以优良家风涵养检察作风,以清廉家风带动社会新风。
清风沐清明,廉洁守初心。让我们以先烈为榜样,以纪律为准则,坚守廉洁底线,践行检察使命,用清风正气守护公平正义。
编辑:贾珮椄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