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 | 这张“信用身份证”请收好!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4-20 21:30:35 阅读量:

如何激励案件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又能消除案件可能对当事人造成的不利影响,及时帮助义务人修复社会信用评价?近日,西安鄠邑法院用《自动履行证明书》为“主动履约者”保护信用。

一纸证明背后的诚信故事

这是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王魁与被告李明亮因合伙事务产生矛盾,王魁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明亮返还合伙财产。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明亮向王魁返还合伙财产10000元。

判决生效后,李明亮第一时间与王魁协商还款事宜,并足额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小证明”解决“大问题”

“法官,这个案子的钱我已经主动付清了,但去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却以我有诉讼案件为由拒绝审批,这可怎么办?”虽然案件已经结束,李明亮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却因存在诉讼记录遇到了阻碍。

在了解事情原委后,承办法官迅速调阅卷宗进行核实,核查还款凭证、法律文书等材料,并联系原告,确认被告确已按生效文书履行完毕全部法定义务。随后,鄠邑法院为李明亮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助力其恢复社会信用。

 

这不仅是一份证明,更是一份司法背书的“信用修复单”。它明确载明: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不应因本案对李明亮予以信用惩戒。它守护的,正是守法公民的宝贵信誉。

“有了自动履行证明书,贷款批下来了,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太感谢了!”几天后,李明亮在电话那头传来了好消息。

“小证明”解决“大问题”,一纸《自动履行证明书》为李明亮向银行证明自身信用状况提供了关键支持,也是鄠邑法院为市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助力“守法履约”的市场主体跑出“健康发展”加速度,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增量的有效举措。

下一步,鄠邑法院将不断拓展司法服务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成为社会共识,以法治力量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向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作者| 杨向荣

编辑| 李娟

责编| 郑黎波

审核|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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