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欲熏心售假烟 法网难逃终获刑——西乡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5-14 15:03:11 阅读量:

香烟作为国家管控的专卖品,其生产、销售均需严格审批及合法资质,假冒伪劣香烟既无质量保障,更严重侵害公众健康、扰乱市场秩序。近日,西乡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

被告人张某为牟取利益,从上游卖家处获取低价假冒伪劣香烟货源渠道后,在网络上发布销售香烟的信息并与买家联系接单,后给上游卖家提供买家的地址信息,由上游卖家直接将香烟通过快递发货给买家,销售金额21万余元,张某从中获利近2.5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6万余元。

近年来,西乡法院坚持严厉打击销售伪劣产品等涉民生犯罪,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身边的安全”。

法官提示:广大经营者要恪守法律底线, 诚信合法经营, 杜绝销售任何假冒伪劣产品, 切勿以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 否则必将付出惨痛代价。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辨别能力, 切莫贪便宜购买来源不明产品, 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共同守护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作者:杨明秀
编辑:许沥心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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