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5-15 14:42:41 阅读量:
开车上路行驶
安全排在第一
可总有一些人明知无证
还贸然开车上路
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近日,略阳县公安局横现河派出所开展交通违法查处行动时,依法查获一起二次无证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经查,驾驶人淡某曾于2025年8月8日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汉中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现场查获,处1500元罚款。然而,淡某并未吸取教训,于2026年4月15日再次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小型普通轿车,自345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横现河毛坝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驾驶人淡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经处罚后再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面对屡教不改的淡某,民警耐心地讲解了无证驾驶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依法对淡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目前,淡某已被送略阳县拘留所执行拘留。(通讯员:苏心雨)
编辑:许沥心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