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略阳县公安局郭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在辖区一农户家中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野生动物,急需救助。接警后,民警立即联系县林业局野保部门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现场。
在农户家中,民警发现该动物精神萎靡、行动困难,经初步检查确认其无明显外伤后,为其提供了临时安置。后经县林业局专业人员鉴定,确认该动物为复齿鼯鼠,俗称“寒号鸟”,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随后,民警与村干部共同将该鼯鼠安全移送至林业部门接受进一步专业救助。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持续加大,略阳县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稳步恢复,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显著增强。略阳公安将继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强化与林业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持续开展巡查守护,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公安力量。
警方提示:
1.野生动物受法律保护,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2.如发现受伤、受困野生动物,请勿擅自接触、投喂或自行救助,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林业部门。
3.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编辑:许沥心
责编:翟力强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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