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性义务遇上生存困境,旬阳法院这样化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5-19 11:30:35 阅读量:

当“强制执行”遇上“失能”田某时,我们知道,这次的执行不能只靠法律条文。这个22岁的年轻人需要的,正是一次能让他燃起生活希望的机会。

田某系一起金融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此前,经旬阳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田某应于指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然而,履行期限届满后,田某并未按约履行,原告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我真的不是故意拖欠,我现在实在是走投无路了。”田某声音沙哑地解释道。田某称其目前在市区一家餐饮店务工,本指望工资收入来偿还债务。然而,该餐饮店近期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已拖欠员工数月工资。一边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刚性义务,一边是赖以生存的收入来源断绝,双重经济压力让这名刚步入社会不久的年轻人陷入了生存困境。

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在通过线上线下查控系统对田某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核查后,确认其名下确无可供执行的存款、车辆或房产。考虑到田某年纪尚轻,且目前的困境具有客观性和暂时性,若简单机械地采取强制措施,不仅无法实质性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反而可能激化矛盾,甚至将一名本有劳动能力的青年推向社会的对立面。

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司法理念,执行干警决定搭建沟通桥梁,寻求案件的突破口。干警多次与申请执行人公司的代理律师进行电话沟通,客观说明了田某目前的实际生存状况及履行能力,并从企业社会责任与债权最终实现的角度出发,引导申请人理性看待执行风险。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协调工作,申请人最终表示愿意在法律框架内做出让步。随后,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再次坐到了谈判桌前。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给予田某一定的宽限期,并大幅降低了分期还款的额度;田某则承诺在找到新工作或原单位补发工资后,严格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履行还款义务,并定期向法院申报财产变动情况。

随着和解协议的签署,这起执行案件暂时画上了句号。申请人保留了合法的债权请求权,而被执行人田某也获得了宝贵的喘息空间与重振生活的机会。


作者:李仁举

编辑:许沥心

责编:志 寿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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