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法院:大学生春招季 | 初入职场,收下这份“新手”法治礼包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5-22 09:13:53 阅读量:

求职篇:场景一

试用期“马拉松”与“打折薪”

毕业生小林入职某公司,HR称:“岗位需要长期考核,试用期定6个月,工资按转正后的60%发,转正时一次性补差额。”小林工作5个月后,发现公司每年都会以“试用期不达标”为由辞退一批新人,再招下一批。

法律要点

试用期期限有法定上限:合同期3个月至1年,试用期≤1个月;1年至3年,试用期≤2个月;3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试用期≤6个月。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必须拿出明确、合法、提前告知的考核依据,否则属于违法辞退,需支付赔偿金。

法官提醒

签合同前,书面确认试用期期限、薪资比例(不低于80%)、社保起缴时间。

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微信/邮件)。

若被无故辞退,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并补足试用期工资差额。

 

求职篇:场景二

空白合同“埋雷”条款

毕业生小婷面试通过后,HR递来一份仅打印了标题、正文几乎全空白的劳动合同,称:“先签字,后面内容公司会统一填写,大家都这么办。”小婷签完后未索要副本。离职时她要求补缴社保,公司却拿出合同,上面写着“月工资减半”“本人自愿放弃社保”。小婷无法证明签字时合同为空白,维权陷入僵局。

法律要点

用人单位事后擅自填写对劳动者不利的条款,如降低工资、免除社保义务等,若此类条款违背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可主张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任何协议或承诺书予以免除。

法官提醒

坚决不签任何空白或重要条款空白的合同。签前必须填满:岗位、薪资、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社保等。

签字后立即对合同全文拍照或扫描,并主动索要双方盖章签字的副本(自己保留原件或复印件)。

如发现公司擅自篡改条款,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真实约定履行。

 

生活篇:场景一

对“隔断房”“群租房”说不

毕业生小周通过网上个人房源租下一间“隔断房”,月租仅500元。房东将客厅改成卧室,一套三居室住了8人。入住两周后,辖区街道联合消防排查认定该房为违规群租房,要求限期拆除隔断。小周被迫搬离,房东以“小周违约提前退租”为由扣留全部押金,拒不退还。

法律要点

《住房租赁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如客厅、阳台改卧室),不符合消防安全和居住标准,因行政强制拆除导致无法继续居住,不属于承租人违约。

法官提醒

看房时注意:原始房间是否有独立窗户、是否使用易燃隔断材料。签约前要求房东出示房产证原件,确认房屋原始格局,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租到“改造的群租房”。

 

生活篇:场景二

擦亮双眼,当心“租金贷”

毕业生小张通过某长租公寓平台租房,管家介绍称该房屋可以“押一付一,免服务费”,但要求用某APP签一份《租金分期协议》。小张未细看便签字,直到收到还贷短信、查询征信发现“被贷款”,才知莫名背上债务。

法律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在签订合同或引导租客下载APP时,未明确告知“这是一笔贷款”,就属于隐瞒重要事实、构成欺诈。租客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贷款合同。

法官提醒

名为“分期”“月付优惠”却需要绑定银行卡自动扣款且出现“贷款”“授信”字样的协议,谨慎签署。

交租方式尽量选择直接转账给房东,避免通过第三方金融产品。(图片由ai辅助生成)


编辑:贾珮椄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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