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5-22 09:32:08 阅读量:
一笔定金,两次转账,三方纠葛……近日,西安未央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购车定金退款引发的“乌龙”纠纷。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判案,而是用“法理+情理”的方式,耐心搭起沟通桥梁,最终让对簿公堂的老乡握手言和,当场履行完毕。
甲某经同村业务员乙某介绍,在某汽车贸易公司订购车辆,支付定金1万元。
后因公司未能按时交车,甲某要求退订。公司同意退款,甲某出具了1万元收条。可没想到,公司法定代表人用个人微信转了1万元,公司财务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又用对公账户转了1万元。
公司发现多付后,多次联系甲某,甲某不仅拒绝返还,甚至拒接电话、拉黑微信,公司无奈之下诉至未央法院。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甲某拒不到庭,拒绝调解。承办刘法官没有选择“一判了之”。他深知,一纸缺席判决固然高效,但很可能让这起原本简单的纠纷彻底陷入“案结事不了”的僵局,甚至让同村乡亲从此结下梁子。
于是,刘法官一次次拨通了甲某的电话。从最初的拒接,到偶尔接通后的沉默,再到后来愿意听上几句……刘法官不急不躁,用拉家常的口吻,从法律后果聊到人情世故,从个人信用谈到邻里情面。
“法官打电话不是为了训人,是为了解决问题。”一点点浸润了甲某心中的坚冰。终于,在法官的悉心劝导下,甲某放下了抵触情绪,答应到庭把事情说清楚。
到庭后,刘法官没有简单“依法裁判”,而是坐下来,一笔一笔帮双方算清。
1第一笔是法律账。
刘法官向双方释明,公司多转的1万元属于不当得利,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甲某依法应当返还。同时,甲某主张的定金双倍赔付,因公司违约后双方已协商解除,且收条明确载明“退款”而非“赔偿”,该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2 第二笔是人情账。
甲某与乙某同村长大,又是村干部,在乡里乡亲中素有威望。刘法官坦言:“为1万元伤了和气,村里人怎么看?村干部的形象还要不要?”一席话让甲某陷入沉思。
3 第三笔是职业账。
庭审中,甲某提交的聊天记录里,乙某曾与甲某私下吐槽公司的过激言辞赫然在列。原告公司代理人将这些内容拍照留存,若就此深究,不仅乙某眼下的工作岌岌可危,这份记录甚至可能成为他未来职业道路上难以抹去的污点。
刘法官顺势引导道:“年轻人出来闯荡不容易,谁还没个情绪上头的时候?咱们今天坐在这里,不是为了把人逼到绝路。把事了了,也是给他一条活路,给他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三笔账算下来,双方态度明显松动。
刘法官趁热打铁,从“全退”与“拒退”之间寻找平衡点,提出返还6000元的方案——公司承担部分沟通成本,甲某让步部分主张,彼此各退一步。“钱要还,但情也要留。”经过多轮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僵局终于打破。
经过刘法官的反复沟通和耐心调解,双方终于放下了成见。最终,甲某当场向原告返还了60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一次性了结。更令人感动的是,调解结束后,原告公司的代理人主动删除了手机里关于不当言论的聊天记录照片,并承诺不再追究。“事情解决了,大家还是好邻居,年轻人的工作不能受影响。”这一举动,让原本冰冷的法律纠纷,充满了人性的温度。
恰逢小满时节,物致于此小得盈满;法润于此,情暖未央。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未央法院坚持“柔性司法”、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将法律的刚性与调解的柔性相结合,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修复了社会关系,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的温度。
编辑:贾珮椄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