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6-15 09:27:49 阅读量:
“原来‘二月二古庙会’也是非遗项目啊,以前真不知道。”一位市民在展板前驻足,边看边感慨。
6月12日,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来临之际,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在区文化馆楼前开展“非遗,让生活更美好”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人员一边发放宣传手册,一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介绍“二月二古庙会”、牛拉鼓等非遗项目。展板上图文并茂地展示着非遗项目的精彩瞬间,吸引了不少路人停下脚步。“这些老手艺、老民俗,是咱们渭城的根。保护好它们,就是留住乡愁。”一位大爷听完讲解后,对身边的检察人员说。
在普及非遗知识的同时,检察人员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例,讲解破坏非遗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鼓励大家主动参与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
守护文化根脉,检察蓝从未缺席。渭城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非遗项目保护、传承环境改善、传承人权益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强与文旅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非遗保护长效机制。同时,将结合本地非遗项目的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让“检察蓝”成为守护非遗美的一抹亮色,为留住渭城文化记忆贡献更多法治力量。(左晓青 王雨薇)
编辑:贾珮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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