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6-15 09:30:47 阅读量:
开栏语
四年一度的世界杯如期而至,绿茵场上激情重燃。为热爱欢呼的同时,别忘了守住行为的边界。一场酒后的冲动、一次侥幸的投注、一个深夜的喧哗,都可能越过法律的底线。即日起,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推出 【检话世界杯】 专栏,与您聊聊观赛途中的法律风险。
世界杯等大型足球赛事期间,是网络赌球案件的高发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球迷的观赛热情,依托境外赌博平台,通过微信群招揽人员投注,看似“娱乐”之举,实则已触碰刑事法律红线。2026年1月9日,经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三人合伙利用网络开设微信群组织赌球的案件一审宣判,三名被告人因犯赌博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案件回顾
2024年6月,王某、李某、刘某三人共谋,趁足球赛事热度组织网络赌球牟利。王某负责对接境外赌博网站,获取赛事赔率、平台链接及后台结算渠道;李某、刘某负责搭建微信群,拉拢球迷入群参赌。三人依托境外网站实时赔率,在群内发布赛事盘口、接收投注,并通过微信收取赌资。赛后按比赛结果核算输赢、兑付资金。三人事先约定分成模式,李某、刘某按总赌资2%抽取佣金,王某从赌博平台结算剩余盈利。短短数月内,三人累计收取赌资67万余元,李某、刘某各自非法获利1万余元。
案件侦查阶段,检察机关依法适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固定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流水、参赌人员证言、涉案赌资对账凭证等关键证据,厘清三人分工、涉案赌资数额、违法所得金额,夯实全案证据链条。审查起诉环节,承办检察官逐笔核对资金往来,精准认定三人均系共同犯罪主犯。考虑到三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检察机关依法审慎提出了量刑建议。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依法作出判决:王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李某、刘某犯赌博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人全部违法所得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检察官提示
01 组织赌球必触刑律
我国法律严禁任何形式的网络赌球。以营利为目的,借助微信群、境外赌博平台聚众赌球,赌资累计超过5万元或抽头获利超过5000元,即构成赌博罪,组织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量刑将进一步加重。
02 参赌资金不受法律保护
境外私设赌球平台均不受我国法律保护,平台赔率可被人为操控,所谓“稳赢”“内幕预测”实为诈骗套路。参赌输掉的资金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追回,极易造成个人重大财产损失,甚至引发借贷危机与家庭矛盾。
03 文明观赛远离赌博
赛事期间,请勿加入陌生赌球微信群,不点击不明博彩链接,不下载非正规投注APP,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赛事下注。如发现微信群或朋友圈有人招揽赌球、私设赌盘,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携手抵制网络赌球违法犯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贾珮椄
责编:雪 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