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彬州法院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活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6-16 09:58:44 阅读量:

为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保障其合法经济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6月15日上午,彬州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在政法广场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以司法力量护航群众“钱袋子”安全。

 

活动现场,彬州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互动答疑等多种形式,向过往市民尤其是老年群体详细讲解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常见表现形式及惯用手段,对“承诺高收益”“养老投资”“虚假项目”等典型套路进行重点解读,提醒大家警惕“无风险、高回报”的投资诱惑,牢记“四看三思等一夜”防骗口诀,时刻绷紧防范之弦,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陷阱,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有效提升了市民对非法集资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出“人人知晓、人人防范”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平安和谐彬州筑牢了坚实基础。

法官提醒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 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 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 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 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方法,不惜利用亲情,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作者:孙克凡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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