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法院:筑牢青春防护墙 守护花季成长路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9-11 14:23:24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安全教育,提升青春期女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9月4日,彬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向丽走进公刘中学,面向七至九年级女学生开展了题为《破除成长误区 强化家庭教育与自我保护意识》的专题法治公开课,为花季少女送上了一堂意义深刻的“成长必修课”。

 

12—15岁是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处于这一时期的青春期学生独立意识逐渐增强,但辨别是非、防范风险的能力仍有待提升,容易在人际交往与网络生活中落入成长陷阱。宣讲中,苏向丽副院长结合青春期女生的心理、生理特点,从认知思维、人际交往、情绪心理三个维度,细致剖析了该年龄段青少年的成长特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了青春期的“成长密码”,引导同学们正确认识、接纳自我。

 

“为了‘朋友义气’放弃原则、沉迷网络轻信陌生人、忽视隐私保护……这些都是青春期常见的风险误区。”本次宣讲紧扣学生身边的潜在安全风险,梳理出成长路上的三类典型行为误区,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深刻剖析了盲目追随所谓“江湖义气”、在网络上随意交友、随意泄露个人隐私会带来的严重危害,警示同学们要擦亮双眼,守住行为底线。

针对日常生活中容易出现的认知盲区,苏向丽重点纠正了“熟人不会伤害我”、“遭遇伤害是自己不够好”、“忍气吞声就能平息事端”三类认知偏差。她明确告诉在场女生,遭遇侵害从来都不是受害者的过错,不必因此自责自卑;面对不法侵害不要沉默隐忍,要勇敢拒绝,及时向家长、老师求助,必要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本次宣讲倡导同学们树立正确价值观,做到自尊自爱,守住身心底线,不被虚荣与诱惑裹挟;谨慎选择交友,远离不良社交圈;培养读书、运动、艺术等健康的兴趣爱好,丰富课余生活,以阳光积极的心态面对学习与生活。

“你不必完美,但必须强大。”宣讲尾声,苏向丽向全体女同学送上寄语:成长之路从来不会一帆风顺,希望大家主动学习法律知识,避开成长路上的雷区,不断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学会爱护自己、保护自己,在法治阳光的守护下,自信从容、向阳绽放。

此次法治宣讲将法律知识与青春期安全教育有机融合,直击青少年成长痛点,为女生们敲响了安全警钟,有效填补了青春期自我保护的认知短板。下一步,彬州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宣讲活动,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拓宽普法阵地,持续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以法治力量守护少年花季,护航青少年平安健康成长。


编辑:许沥心

责编:雪 云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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