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0-28 10:30:55 阅读量:
10月26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原告代理律师受原告委托,专程来到富平县人民法院庄里人民法庭,将印有“一心为民担道义 暖心调处解民忧” 的锦旗送至承办法官手中,对法官耐心细致开展调解,便民高效化解纠纷表达诚挚谢意。
该案系一起离婚纠纷,原告周某与被告金某2011年登记结婚,同年育有一子。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可,随着共同生活日久,双方常因家庭琐事产生摩擦,隔阂不断累积,原告遂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出国务工,短期内无法回国参加庭审,已委托代理律师参与诉讼。面对原告远在海外、无法正常到庭的实际困难,承办法官没有简单排期开庭,而是牢牢把握“调解优先 实质解纷”思路,在前期通过电话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沟通,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厘清案件脉络,严格恪守自愿、合法原则,采取“背对背”分头释法、“面对面”协商沟通的方式,逐项厘清争议焦点,认真倾听双方诉求。针对多年家庭矛盾积攒的对立情绪,法官兼顾法理与情理,围绕法律规定、亲情伦理、监护责任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耐心劝导,引导二人理性审视婚姻,妥善安排孩子抚养事宜。兼顾原告在国外务工、通讯不便等实际情况,法官灵活调整沟通时段,多次开展越洋连线调解,及时传递各方意见、打磨调解方案,反复寻找双方都能接纳的平衡点。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因原告无法回国,承办法官指导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小程序在线核对调解协议内容并签字确认,确保调解程序规范、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随后,法庭依法制作并送达民事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原告对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便民利民的工作作风表示认可,特委托其代理律师向承办法官赠送锦旗。
一纸锦旗承载认可,更映照司法担当。下一步,富平法院庄里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 “如我在诉” 理念,充分运用在线调解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等民生领域纠纷,在每一起案件中传递公平正义、彰显司法温情。
作者| 李丹
编辑| 李娟
责编| 严江柯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