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1-04 09:33:45 阅读量:
三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琐事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经法官耐心调解,原告自愿放弃起诉。
2023年12月,在某加油站内,员工王某与赵某因琐事发生冲突,王某用扫帚击打赵某头部致其受伤。经医院诊断,赵某为轻型闭合性颅脑损伤等。事后,公安机关对王某处以500元罚款。因多次索要医药费未果,赵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赔偿医药费7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情简单且双方系偶发冲突,遂优先组织调解。法官向被告释明行政处罚不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从情理法角度对原告进行劝导。经耐心调解,双方最终消除对立情绪并达成和解。随后,原告赵某自愿放弃起诉,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该纠纷圆满化解。
作者:高 欣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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