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1-05 10:00:50 阅读量:
一份放弃继承声明,让兄妹俩对父亲事故赔偿款的分割产生分歧:放弃继承父亲生前遗产,是否等于也当然放弃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近日,西安鄠邑法院草堂法庭把这道“法律题”讲清楚了。
再打个电话试试
原告杨某甲(妹妹)与被告杨某乙(哥哥)系兄妹关系。二人父亲杨某因交通事故离世后,肇事方赔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63.5万元,款项主要由哥哥杨某乙经手保管、处置。此前,一家人曾就杨某生前遗产办理继承公证,兄妹二人都签了书面声明,放弃对父亲生前遗产的继承。父亲的后事由哥哥一手操办。后事办完,妹妹提出核对丧葬开支、分割剩余赔偿款,兄妹俩始终谈不拢,妹妹遂诉至法院。
案件到了承办法官曹静手里。考虑到死亡赔偿金涉及全体近亲属权益,法庭便依法追加原告母亲、祖父、叔叔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被告杨某乙长期在外地务工,杨某乙的爷爷与叔叔因身体原因无法到庭,其母亲因要照顾二人也走不开身,开庭这天,几名被告都没有来。如果缺席审理,这家人的心结只会越系越紧。开庭前,法官决定再打个电话试试。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法官,我不是不给。”杨某乙的声音有些闷,“当初办继承公证,我和妹妹都签了放弃声明。我以为两个人都放弃了,这笔钱就不该再在兄妹之间分了。”
他顿了顿,又说:“我妈、我爷爷要人照顾,我叔叔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一直靠我爸养着。我爸一走,全落我身上,我爸的后事也是我操办的。我现在在外面打工,挣得也不多。妹妹要是把赔偿款分了,一家人以后该怎么生活。”
遗产是遗产,赔偿款是赔偿款
曹法官没有急于推进调解,而是先给被告“补”了一堂法律课:“你们签的那份放弃继承声明,放弃的是你爸生前留下的房产、存款这些财产。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是你爸去世之后,侵权方赔偿的,产生于死亡之后,不属于遗产。放弃继承遗产,不等于当然放弃这笔赔偿款的分配权利。”
电话那头没有立刻接话。
她接着说:“当然,这笔钱也不是按人头平均分。它是全体近亲属共有的,分配要看各人和你爸生前的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扶养情况,也要看家庭实际困难。你独自操办后事、照顾老人和叔叔,这些法庭会考虑。但你不能因为兄妹都签了放弃继承,就认为妹妹没有权利来谈。”
沉默了一会儿,杨某乙开口了:“曹法官,你这么一说,我明白了。我之前确实把这两件事混在一起了。这笔钱是全家人的,我只是代为管着。给妹妹多少,得和家里一起商量。”他想了想,“我先跟家里通个气,商量好了再给您回话。”
屏幕内外,一家人把话说开
很快,杨某乙的电话回了过来:“家里商量过了,一致同意给妹妹5万。”。
哥哥松了口,妹妹那边还有距离。原告起初参照赔偿总额份额主张15万元。
曹法官没有直接劝妹妹“让一让”。她把哥哥在电话里说的那些话,一五一十转达给妹妹:独自赡养老人、照料叔叔、操办后事、异地务工收入有限,以及那句“我愿意调”。
看着气氛稍微松了一点,曹静才缓缓开口:“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不是遗产,不能简单按份额均分。你哥这些年的付出和眼下的负担,你也要考虑下。”调解员也从兄妹亲情角度劝:“钱的事可以商量,兄妹情分断了就难接了。”
原告沉默了一阵,同意接受5万元一次性解决纠纷。
方案定了,签字的手续还得走完。考虑到母亲、祖父、叔叔到庭不便,法官带着调解笔录上门,逐一向他们说明协议内容:母亲、祖父本人签字确认,叔叔因无独立生活能力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签字确认。
笔录签完后,被告很快将5万元转给了原告,等待调解书的间隙里,看着线上、线下长相相似的兄妹,曹静犹豫后还是郑重地说:“我知道,一纸调解书解不开所有心结,兄妹间的隔阂也不可能一下子消除,钱的事今天算清了,以后家里的事,能商量就商量,别再为这笔钱来回跑了。”
这起纠纷终尘埃落定。法理边界已然厘清,情理规劝尽数送达。一纸调解书,难以尽数弥合亲情裂痕,却能彻底斩断钱财纠葛,让一家人不再反复拉扯、彼此消耗。亲情的回暖终究需要时间与包容,交由家人自行经营;而法院所能做的,就是在矛盾丛生之时,把法理讲通透,把公道守周全,把台阶留到位。
编辑:贾珮椄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