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 斌 | 莫让官威遮蔽权威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2-10 21:48:05 阅读量:

“官威”一词,常被用来形容某些官员在履职过程中表现出的威严姿态。然而,当“官威”成为一种刻意彰显的标签,甚至异化为权力滥用的遮羞布时,它便与公权力的本质背道而驰。公权力的权威,从来不是靠“官威”堆砌的,而是源于对法治的敬畏、对民意的尊重、对责任的担当。若任由“官威”遮蔽公权力的真正光芒,终将导致权威消解、公信力受损,甚至动摇执政根基。

部分官员将“官威”等同于权威,认为摆架子、讲排场、搞特权便是“有威严”。这种认知偏差,实则是将公权力私有化、工具化。历史上,商鞅变法以“徙木立信”树立法令权威,而非靠严刑峻法震慑;诸葛亮治蜀以“鞠躬尽瘁”赢得民心,而非以权势压人。反观当下,个别官员热衷于“官威”表演,或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以“官腔”掩盖能力不足,最终沦为群众眼中的“官油子”。这种异化的“官威”,非但不能增强权威,反而暴露了权力运行的失范与失德。

公权力的权威,本质上是人民赋予的。它既非个人魅力的延伸,也非职务高低的象征,而是源于对公共利益的守护。《尚书》有云:“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古代明君深知,权威的根基在于民心向背。唐太宗李世民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警醒后世,正是将权力视为服务民众的工具,而非凌驾于民之上的“官威”。现代政治中,权威的构建更需以法治为框架、以民意为坐标。官员若脱离群众、漠视民生,即便“官威”再盛,也终将失去民心支撑。

破除“官威”对权威的侵蚀,关键在于回归公权力的本真。一要“正心”,将“为人民服务”内化为行动自觉,而非将权力视为个人资本;二要“正行”,以法治为准绳,杜绝“官威”下的特权行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要“正风”,通过制度设计压缩“官威”滋生的空间,让“清廉”“务实”“为民”成为官员的标签。正如《论语》所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唯有以公心消解“官威”,才能让公权力真正成为造福人民的利器。

公权力的权威,从来不是靠“官威”撑起的,而是靠“民心”铸就的。从“大禹治水”到“焦裕禄精神”,历史反复证明:真正的权威,源于对责任的坚守、对民意的回应。若任由“官威”遮蔽公权力的光芒,终将导致“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唯有让权力回归服务本质,让“官威”让位于“公威”,才能筑牢执政根基,让公权力的权威在民心的滋养中历久弥新。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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