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11-05 10:50:43 阅读量:
三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在调解员倾情投入下,不仅解决了赔偿问题,更体现了司法裁判之外的人文关怀。
2024年7月15日,被告驾驶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原告停放在路侧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三轮车上装载的镰刀将原告左腿割伤。经交通管理大队勘查认定,被告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事发后,双方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赔偿协议。然而,除当场支付的500元外,剩余3000元赔偿款被告一直未能按期给付。多次催讨未果后,原告无奈于今年诉至三原法院。
案件转入先行调解程序后,调解员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被告家庭经济困难,确无立即履行全部赔偿义务的能力。若简单裁判,不仅赔偿款难以执行到位,还可能激化双方矛盾。
为此,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沟通,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原告了解被告的实际困境。经过耐心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新的履行协议。被告承诺分期支付剩余款项,原告也同意给予宽限期。
这起持续数月的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承办法官表示,基层法院处理的不少案件看似标的不大,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先行调解不仅要厘清是非曲直,更要用心用情寻找矛盾根源,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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