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5-11 17:43:22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筑牢未成年人出行安全屏障,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近日,汉中交管三大队民警走进汉中市第八中学,开展“拒绝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自行车”专题交通安全宣讲活动,为学生家长送上专业、深刻的交通安全知识课堂。
宣讲现场,民警围绕初中生为何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核心主题,结合多维度内容展开细致讲解。针对初中生身心发育特点,民警指出,初中生身体协调性、应急反应能力尚未发育成熟,生理条件无法适配电动自行车骑行操控需求;且该年龄段学生心智不成熟,存在好奇心强、易冲动、安全意识薄弱等心理特点,骑行时易出现追逐竞驶、随意变道等危险行为,极大提升出行风险。
民警结合近期辖区及周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通报权威事故数据,直观展现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用真实惨痛的教训,让在场家长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巨大安全隐患。同时,民警明确告知家长,法律规定骑行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初中生违规骑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家长的规则意识与安全认知。
此外,民警着重强调家长的监护主体责任,呼吁家长坚决杜绝为孩子购买、提供电动自行车,加强日常交通安全教育与监管,主动纠正孩子危险出行行为。并倡导家长积极参与家校合作,主动配合学校与交管部门工作,以身作则遵守交通法规,携手筑牢学生出行安全防护网,做孩子安全的守护人、家校合作的热心人。
作者:黎润桦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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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