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5-20 21:06:13 阅读量:
5月19日,岚皋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不仅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中的担当与智慧。
原告为一家商贸公司,被告为一家建设工程公司,被告以赊购的方式在原告处购买了80余万元的水泥,工程结束后被告仅支付了50余万货款,剩余20余万迟迟未付,原告索要无果后,起诉至法院。
岚皋法院受理后了解得知,双方对交易事实和货款金额并无争议,但被告声称并非恶意拖欠,自己偿还了大部分货款,下余货款是因为经营出现问题,暂时还不上。原告对被告失去信任,要求立即支付货款,双方僵持不下。承办干警清楚,原、被告存在长期合作关系,如果持续僵持,双方都有损失。
随即承办干警开展调解工作,对被告讲清法律风险,引导拿出诚意。干警认真分析财产保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将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建议被告拿出诚意,制定切实可行的支付计划,重建与原告的信任。
对原告讲明现实情况,引导“放水养鱼”。在与原告的沟通中,干警表示充分理解其追款心切的心情,但也耐心分析了进入诉讼程序后可能带来的现实风险。说明采取相应措施后,被告公司可能会陷入更难境地,欠款回收难度会变得更大。同时,干警指出,双方是合作多年的客户,给一定宽限期,对方经营好转后,欠款不仅能顺利收回,双方也会有更深入的合作。
最终,被告提出8月中旬付完全款的支付方案,原告也主动减免了利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妥善化解涉企纠纷不仅是解决面上难题,更重要是让企业得到长远发展、为营商蓄活水。此案中,通过先行调解的方式高效化解,不仅为企业纾困解难,更为企业节省了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充分展现了法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和担当。
编辑| 李娟
责编| 志寿
主编|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