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9-23 19:09:16 阅读量:
【案件线索一】
西安碑林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韩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内容为强制清腾涉案房屋。但执行中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某在其女刘某的配合下,于执行收案后将名下涉案房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致使该案判决无法执行。
经碑林法院打击拒执犯罪调查室深入调查取证,刘某某这种故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目前,该案线索已依法移送公安碑林分局立案侦查。
【案件线索二】
在杨某某申请执行徐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细致排查,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在其他法院办理的另案中对第三人享有一笔数额巨大的胜诉债权。
为逃避法院的执行,被执行人在明知其身负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且已被强制执行的情况下,非但不主动向法院申报此笔债权收入,反而委托亲属以其个人名义代其向第三方收取了该笔款项,数额高达几百万元。收款后,该笔资金并未用于履行本案债务,而是被迅速转移、隐匿,致使法院生效文书无法执行。
经碑林法院打击拒执犯罪调查室固定证据后认为,被执行人及其亲属的行为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移送公安碑林分局立案侦查。
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不容挑战。两起拒执案件线索的成功移送,充分彰显了碑林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的坚定决心和雷霆手段。在此,法院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法定义务,任何企图通过转移、隐匿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作者| 王博宇 杨振阳
编辑| 李娟
责编| 马宁
审核| 姚启明